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为规范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根据商务部《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文件规定,凡于2022年12月3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未按时上报备案数据的企业,将会影响企业信用记录以及在接受税务、工商、海关及海外相关机构或客户查询时,其经营状态被视为“非营运状态或不详”。
业务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iffe.mofcom.gov.cn/corp/notice(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左下方“附件一”),填报业务备案(表三)(填报数据应为2022年度企业业务情况)。
填报注意:
1、商务部平台应用中的原选项“对外贸易-服务国际货代”现已变更名称为“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或“对外贸易-服贸统计监测”,进入应用-业务数据填报-业务备案-点击 “新增选择2022年度”。
2、进入商务部平台,请使用IE浏览器,如无法正常显示请按https://ecomp.mofcom.gov.cn/pages/login/ie1.html提示设置浏览器。
二、在企业数据保存并上报后,请直接打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三)》,由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至我协会。(特别提醒:必须网上申报;请企业直接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三)》快递至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请务必在表三空白处写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荣超国际商会中心52楼5209室,深圳货代协会收
电话:83737356、83737401
详情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内容包含有
附件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流程》
附件二:《业务备案表》表三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