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200多个集装箱货物**案,这家货代老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02月28日 11:34:10

这是一起值得所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警惕的案例,因为它就是一家和你一样的“隔壁货代老刘”,而且这家货代所牵涉的这些业务,很多货代都应该似曾相识!

据壹航运最新获悉:近期,一家号称“坚果之王”、曾一度成为三只松鼠最大供应商的知名企业---江苏鸿滨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鸿滨公司”)曝出**大案。而一家负责该公司货代、报关业务的货代企业也被牵涉其中!

这家货代就是:连云港汉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称“汉舞公司”)!


来自企查查的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名为连云港汉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法人刘女士有先后成立了多家涉及仓储、物流和国际贸易企业。法院披露的信息也显示,这位货代老板还曾有一个令货代同行羡慕的身份,即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协委员。

从企业的基本情况可以看出,无论从这家货代的规模还是老板取得的社会声望来看,这都是一家堪称优秀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那么,为什么这么一家货代企业被卷入**大案,货代老板会面临牢狱之灾呢?

自毁前程的大客户:“坚果之王”江苏鸿滨食品

资料显示,连云港汉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大客户之一,是江苏鸿滨食品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曾经近4亿元的年供应额,登上了三只松鼠(300783.SZ)的第一大供应商榜单的知名进出口企业。

然而,这家年营收10亿人民币、此前一直合法经营的的知名企业,却自毁前途、踏上了**之路!

企查查的资料显示,江苏鸿滨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5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据内部人士日前向媒体透露,江苏鸿滨食品有限公司在巅峰时期的年销售额超10亿元。但在公司成立的第二年,也就是2018年,坚果行业的进出口发生了重大变故!

资料显示,自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的一年半时间里,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导致了三轮关税上调,涉及商品范围也不断扩大,坚果原料合计加征50%关税!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进出口贸易、国内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等逐渐受到影响。同年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减轻企业进口税务的政策。

公告称,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根据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的申请,对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即前面提及的三轮关税上调)。企业申请后,审核若获通过,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进口核准金额范围内的商品不再加征关税,但核准前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但是政策出台后,资金流愈发紧张的鸿滨公司却并没有申请,而是开始了**行为。

货代被卷入**大案,主动还是被动?

据华夏时报报道:自2018年坚果原料的关税增加后,鸿滨公司先后尝试了两种“以加工贸易模式销售”的合法方案。

一种是从美国进口坚果生料到国内保税区,通过加工贸易模式申请出保税区,运到保税区外的工厂加工,然后把加工后的熟料运回保税区,这样,熟料的产地就变成了中国,之后再从保税区出区销售到国内市场。
另一种则是直接在保税区内设立加工厂,将生料加工成熟料,之后再出区销售,这样,熟料的产地也变成了中国。为此鸿滨公司特意成立东大公司来实施这一操作,而东大公司的货代、报关等事项则由一直服务鸿滨公司的连云港汉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其两个关联实体负责。

但是,因为这两种合法方案的成本均不是小数,因此鸿滨公司和东大公司选择将生料伪装成熟料申报出区(**行为)。

自2018年12月以来,鸿滨公司和东大公司通过**进口坚果原料200多集装箱,案值约12.19亿元,涉税约6.39亿元,偷逃税款超7000万元。

2022年10月12日,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7月13日,鸿滨公司、东大公司明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美国坚果原料需要加征关税,关税高于进出口加工区生产成品坚果(坚果熟料)出区的关税,仍采用更换包装、粘贴虚假成品标签,使用道具果(成品包装的坚果)应对海关检验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原产于美国的原料坚果伪报为成品坚果从综合保税区**入境,运输至鸿滨公司加工或直接在国内销售。

2020年7月29日南京海关缉私局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打击行动,鸿滨公司及东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某节、鸿滨公司总经理黄某军、以及汉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华曼仓公司的实际管理人刘某玲等多人被抓。

值得一提的是,刘某玲不仅是汉舞货代公司实际控制人,她还是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协委员,但在2020年10月15日,刘某玲被暂停了委员权利。

据悉,此案一审判决书有近80页,记录了多名被告和大量证人的供述与证词。

2022年10月12日,一审法院在公开审理后认定,鸿滨公司、东大公司,伙同汉舞公司通过伪报手段,逃避海关监管,**普通货物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普通货物罪,系单位犯罪,其中,鸿滨公司、东大公司是主犯,连云港汉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从犯;鸿滨公司、东大公司**坚果共计200多柜(集装箱),合计超5000吨,偷逃税款超7000万元。

在处罚和量刑方面,鸿滨公司被判**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3500万元,东大公司被判**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2800万元,对鸿滨公司、东大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林某节犯**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黄某军犯**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某玲犯**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张某等其他3人被判缓刑。

目前该案还在等待二审。

来源:壹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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